子女若因离家出走而被指控犯下遗弃罪,则须严格遵循法律对该罪行所设定的特定构成要件。
首先,我们需评估离家子女是否具备承担扶养义务的实际能力。
具体来说,若该子女在自身生存及经济支持方面未能实现自我独立,导致其在离家后使被扶养者面临无人照顾的潜在风险,那么此时便有可能涉及到遗弃罪。
此外,我们还需着重分析离家出走的详细情节及其产生的深远影响。
只有当此类行为对被扶养者的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例如导致被扶养者因病无法获得及时治疗、生活状况陷入极度困顿等极端情况时,才有更大可能性被认定为遗弃罪。
然而,若子女选择离家出走仅仅源于家庭内部纷争等非直接因素,并且在离家期间已采取其他途径妥善安排被扶养者的日常生活,或者被扶养者本身具备一定程度的生活保障能力,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足以构成遗弃罪。
总而言之,对于是否构成遗弃罪这一问题,我们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严谨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