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警察的声誉与形象无疑是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之举。
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那些故意通过公开场合或其他途径对他人进行侮辱,或是捏造虚假事实诋毁他人名誉的人,将面临行政拘留五日以下或罚款五百元以下的处罚;倘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将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且有可能被额外罚款五百元以下。
若情节特别严重,已经达到构成诽谤罪的标准,那么依照中国大陆地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种行为的主体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法律制裁。
对于如何对涉及诽谤警察的行为进行适度的处置,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诽谤的具体手段、方式、涉及的范围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会依据相关的证据材料来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以及应当给予何种程度的法律惩戒。
此外,如果由于上述诽谤行径导致警察的名誉受到损害,那么行为人还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恢复受害者的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