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基本农田享有极高程度的保护力度,禁止任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利用基本农田进行诸如林果业、池塘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亦即养殖行为在此类农田上的开展,通常被视为不受欢迎的。
然而,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如公共利益需求等,必须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养殖设施建设,则必须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准。
否则,擅自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养殖建设的行为,将会面临强制拆除、恢复耕地原状以及罚款等法律制裁。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判定是否构成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时,应以相关的土地规划和划定标准为依据。
此外,即便在占用非基本农田进行养殖活动时,也必须遵守环保、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