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狗咬人所引发的责任认定问题,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责任的分配应以过错为基础。
若狗的主人能够充分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对狗的妥善管理职责,例如为狗拴上了牵引绳或者佩戴了口套等防护措施,而受害者却故意挑衅狗并因此遭受伤害,那么狗的主人或许可以减轻甚至完全免除其应负的责任。
其次,无过错责任原则亦是其中重要的部分。
即当某些被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时,无论受害者是否存在过失行为,狗的主人均须承担起侵权责任。
此外,若狗咬人事件是由于第三方过错所引发,如某人为刺激狗去咬人而进行挑拨,导致狗无法控制地发动攻击,那么这名第三方就应该承担起侵权责任;然而,倘若狗的主人无法证明其已尽到管理职责,他也需要承担相匹配的补充责任。
总而言之,具体的责任认定必须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