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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加重情节量刑

危险驾驶罪加重情节量刑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要是醉驾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话,可以不认为构成犯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而除了刑事责任外,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还需要承担行政方面的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4-10-04 13:24:03 已帮助20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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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加重情节量刑
危险驾驶罪之加重情形主要涵盖以下方面:醉酒后仍驾驶机动车辆,且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达到200毫克每百毫升以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驾驶载客运营的机动车辆;严重违反规定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未取得驾驶资格而擅自驾驶机动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照等。
对于具备上述加重情节的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将相应地予以加重。
通常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罚为拘役,同时处以罚金
然而,若存在加重情节,则拘役的期限可能会被延长,罚金的金额亦会相应地上调。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量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及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从而作出公正合理的量刑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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