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举证责任义务的履行,绝非是简单地进行按比例分配的过程。
通常情况下,我们遵循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即原告需要对侵权行为的存在、损害后果的发生、因果关系的成立以及被告是否存在过失等关键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定类型的侵权案件中,例如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等,举证责任制度将出现颠覆性的转变,从而规定为由被告负责对法定的免责理由或抗辩事项进行举证证明。
除此之外,举证责任的分担还可能因为具体事例的独特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而产生相应的调整。
例如,在涉及到证据距离、举证能力等因素时,如果某一方当事人相对于另一方更为接近证据或具备较强的举证能力,那么其可能会被要求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
因此,总的来说,对于侵权诉讼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其复杂程度远超想象,必须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