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直播打赏款项能否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索还,需要结合诸多复杂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如果打赏数额极大,明显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未经另一方配偶的明示许可,那么在另一方配偶提出追偿要求时,法院有可能予以认可并支持其诉讼请求。
然而,若打赏价值相对较低,成为了日常开支的合理组成部分,或者难以证实该行为已经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共同意志,那么法院将面临较大的困难去做出令追偿方满意的裁决。
此外,纯然需要考虑的是,在打赏行为中是否涉及到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这一严重情况。
倘若能够举证证实主播确实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等不当行为,则会进一步提高追偿成功的几率。
总的来说,这类问题的处理难度极高,具体的判决结果将会受到证据质量及其充分性的影响以及法院经过全面权衡后所作出的理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