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通知书的内容通常会明确列出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主要罪行。
然而,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来说,如果案件还处于调查阶段,那么针对部分尚且无法完全查清或者证据尚显不足的罪行,可能暂时并未予以呈现。
按照法律程序规定,逮捕属于相对较严重的强制行动,其执行必须以确切的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为前提。
因此,逮捕通知书中所列示的罪名,通常是由已经掌握的相对充分的证据以及确定无疑的犯罪事实所判定的。
然而,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有关罪行的描述可能会有所变更甚至增添新的罪名。
总的来说,尽管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具有一定程度的确定性,但并不代表它将始终保持不变,而是需要视具体案情的侦破进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