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接受并处理离婚纠纷之后,往往并不需要向另一方家长进行通知。
婚姻关系解除的诉讼属于二人之间所进行的法律程序,所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将会直接发送至当事人——即原告以及被告手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则度,自法院接到立案申请的那刻开始,必须在五日之内将诉状副本发送往被告方,而被告则有权利在收到副本的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
同样地,法院也会在收到答辩状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转发回原告。
然而,这些步骤都是针对于案件的当事人,而并非他们的父母。
除非当事人选择让其父母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介入到案子中来,否则法院将不会自动履行通知另一方面父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