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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法人和股东要承担所有债务吗

公司破产法人和股东要承担所有债务吗
在公司经营期间为了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个人借款的行为就会导致公司债务的形成。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2024-10-06 18:36:21 已帮助19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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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法人和股东要承担所有债务吗
关于公司破产后法定代表人与股东是否应当对所有负债承担还款责任这一问题,并无法简单地做定性回答。
一般而言,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所有公司财产应视作承担公司债务的主体。
对于股东而言,他们仅以其实际缴纳的投资金额或购入的股份来担负公司的责任界限。
然而,如果发生了股东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有抽逃出资行为等情形,那么此时这些股东将需在未能及时偿还的本息范围之内,对公司资金不足以偿付的部分承当起追加赔偿责任。
至于法定代表人方面,只要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之间没有产生严重混乱,则通常不必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如果出现了财产混同的现象,那么法定代表人就有可能被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我们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和细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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