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扣除员工工资时,通常情况下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假如超出了这个比例限制,便极有可能演变成未完全满足劳动报酬发放标准的违法行为。
在此种场合之下,劳工们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能遵循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充足劳动条件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理直气壮地行使被迫解约的权利。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劳工们应当事先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工资单据、关于扣减工资的通知等等,以便于证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规扣减工资的不当行为。
在被迫离开工作岗位之后,劳工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如果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投诉申请或者递交劳动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