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并贩售伪冒或低质药品无疑构成了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尤其当这种行为涉及到医疗机构时,其量刑裁定则必须依据案件案情及其所带来的实际影响来进行评估和判罚。
普遍来讲,若涉事医疗机构明知产品为伪劣药品却仍故意进行销售或使用,使患者身体健康遭受到了严重损害,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下有期监禁,并同时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如若罪犯的行为导致的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也就是后果严重到无法承受的地步,那么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施加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具体而言,判定案情严重性的重要指标还包括伪劣药品的数量、受其伤害的人数及其症状的严重程度,以及罪犯获得的非法所得金额等等,这些都将被列为衡量犯罪者的刑事责任大小的主要参考因素之一。
另外,如果有证据显示,医疗机构内部的相关工作人员在犯罪案件中扮演着组织、策划或指挥等核心角色,那么他们将会被认为是主谋者,因而需要承担更为严肃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