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案发当日开始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制作出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而对于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案件,在将涉案的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查获之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也应完成相关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制作。
此外,若需对事故中的车辆或人员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则应在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然而,如果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例如事故成因错综复杂、鉴定事项繁多等,那么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但是这种延长通常不会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如果您对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持有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及时与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