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位于哈尔滨市的呼兰区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必须将起诉书递交呼兰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离婚诉讼案件的审判权通常归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
然而,若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与其常居地并不一致,则由该被告人的常居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
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登记所在之处;而“常居地”则是指公民离开其户籍所在地后,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区,但在此期间内,公民因生病或住院治疗而居住的地方则不在计算范围之内。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之前,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按照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提交,并且严格遵守法定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