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关于危险驾驶罪加重情节的量刑问题,我们需要深入研究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视情形而定,如存在“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即在道路上进行激烈的赛车比赛,情节严重者,将被视为加重情节之一。
其次,如果此类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肇事者承担了主要或全部的责任,或者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避责任,那么这也将被视为加重情节之一。
此外,如果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了法定的标准(即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200毫克的酒精),或者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这样的特殊路段上行驶,或者是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或者是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或者是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或者是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加重情节,从而加重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
通常来说,在这些加重情节的情况下,量刑将会在拘役和罚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重,刑期可能会更长,罚款金额也可能会更高。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整体情况来综合考虑,最终由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