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权的变更申请和抚养费的主张原则上是可以同步进行的。
在司法实践中,这两个问题紧密相连,相互影响。
抚养权的变更必须具备法定的理由,例如,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严重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抚养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等等。
至于抚养费的主张,则主要依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如果您希望同时提出这两项请求,那么就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例如,能够证明对方抚养方式对子女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的证据,以及反映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费用增长的相关凭证。
总而言之,在符合法律规定且合理的情况下,同时提出抚养权变更和抚养费主张是完全可行的,但是务必要重视证据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以便提高诉讼请求获得支持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