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贪污金额为七百余元者,通常不足以构成贪污罪这个严重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个体长期、多频率地进行贪污活动且未受到相关部门依法惩戒,累计贪污额达到规定的三万元以上这一基准线时,他/她便可能触犯了贪污罪律条。
若是贪污罪行成立,则量刑的具体细节将依据贪污数额与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
例如,贪污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罪犯,其刑罚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浮动,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至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罪犯,他们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中选择,并且还要负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更恶劣者,若其贪污额渡过分庞大,并使国家及民众利益因此遭受极度重大损害的情况下,他们的刑期将可能达到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且在那之后仍要承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