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第二次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需要在收到正式诉讼申请之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决定是否接受案件进行审理。
如果得到受理,通常会在接案五日后正式向被告发出诉讼文书副本,并且被告需要在接到副本之日起,享有长达十五天的时间以准备针对指控的答辩。
而在被告提交答辩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法院也会将副本寄送给原告手中。
然而,有关传票通知的确切送达时间,则受到多个复杂因素的限制,例如法院当前所积累案件的数量以及实际采用的送达方式等等。
但是,总体来看,立案之后的一至两个月内通常能够准时收到带有开庭日期的传票通知。
不过请注意,由于各地法院的司法能力与运作流程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因此以上列明的各项时间进程只能提供大致的参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