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当夫妻关系解除(离婚)之后,除了需承担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并给予相应抚养费之外,往往还会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共享合理的教育费用。
抚养费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子女基本生活费用、学术教育开支、健康医疗费用等等。
然而,如果孩子有机会进入学费相对昂贵的私立学校接受教育,或是需要参与针对私人发展和补充知识的课外活动和辅导班,并且这些教育开销被认为是必须且合理的,那么不履行抚养权的父母一方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额外费用。
决定是否需要额外支付教育费用的标准在于,这些额外的教育开销是否超过了常规教育所涵盖的范围,并且是否符合子女个人实际成长的需求,也需要考虑到双方经济实力实际状况。
倘若两位家长在教育费用分摊事宜上已经达成了清晰而明确的协议,就应当依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或者协议的具体细节不够明晰,可以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然而若协商未能带来满意的结果,最终将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