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原审判决之后再次提起诉讼,通常来说需要再次提交提供证据材料。
然而,若先前已经提交的证据经由法院审理过程中充作了档案记载,并且与当前再次提出起诉的案件存在必然联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或许可以不需要重复提交相同的证据。
但是否确实不需再次提交证据材料还需要根据每一个具体司法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对于此类事项的规定进行确定。
重新提交证据的主要意图就是为了让法庭在新一轮的诉讼程序中能够全面了解到您的主张及其事实依据。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当您再次提起诉讼时,对于证据材料的搜集和整理应当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您的诉讼主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此外,务必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必须符合证据的“三性”标准,即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