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的双倍工资赔偿金的计算基础,一般情况下是以劳动者在相应月份内所应获得的工资作为参考依据。
而所谓的应得工资,则涵盖了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及补贴等各类货币性质的收入。
至于具体的计算期限,通常是从用人单位开始雇佣劳动者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所产生的时间段。
例如,如果您于二月份正式进入该公司工作,然而单位却始终没有与您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那么从三月份直至您离开该公司为止的这一段时期内,用人单位就需要向您支付双倍工资。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双倍工资的计算是有着一定时效性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这个时效应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