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借贷关系中,若无书面凭证作为依据,那么法定的诉讼时效通常认定为三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起点并非借款事项实际发生的那一刻,而应自债权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开始计算。
在此过程中,如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为还款事宜进行主张,或者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等情况出现,则诉讼时效将被视为中断,自此之后,诉讼时效期限将重新计算。
若诉讼时效超出规定期限,债务人有权以时效抗辩为由拒绝偿还债务,此时债权人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尽管如此,债权本身仍然存在,只是通过司法途径难以获得法律强制性的保护。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及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