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态状况下,针对被实施赠与之房产在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原则性角度而言是无法随意收回的。
然而,若出现如下所述的特定状况,即便赠与房产已然过往过户并实现所有权转移,已故赠与人的继承人们依旧具备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回房产的可能性:首先,受赠方如有严重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的合法权益行为;其次,对于赠与人负有赡养义务却未尽到应有的责任;最后,未能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义务。
然而,由于赠与人已经离世,其继承人们主张追索回房产时需承担相对较重的举证责任,以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
若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法院通常会拒绝支持追索回房产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