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偶逝世后的遗产权属划分问题,首要考虑因素是遗嘱的有效性与否。
如果先前立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便应按照遗嘱所确立的内容来进行财产分割处理;反之,若未设立任何遗嘱,那么就将依据既定法律规定的继承程序展开处置。
在此过程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仍在世的配偶,以及子女及双方父母亲。
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为: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应该享受的份额通常应当保持平等,但在实践操作中,我们会根据特定情形进行细化处理,如对于那些在去世的配偶生前承担起主要照顾责任或是与其共度时光的继承人,他们有权获得更多份额;而如果存在某些既有养老能力并具备养老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此项责任,那么他们可能无法获得或只能分得较少的遗产占比。
与此同时,也需保障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中得到适当的份额以维持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