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提起离婚诉讼过程中,通常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这些必备之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七项:其一,状纸;状纸上需详细书写原告及被告的主要个人信息、关于离婚请求的宗旨以及背后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等相关内容。
其二,身份文件;这些是用于证明双方身份资格的必备资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件、户籍薄等。
其三,结婚证书;这是用来证实婚姻关系真实存在的重要凭证。
其四,子女出生证明或是其他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争议。
其五,夫妻共有财产确实凿证据,譬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储蓄证明、股权证明等等。
第六种,夫妇间的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比如受家庭暴力情况的报警记录、对方出轨行为的相关证据、或者是已经开始分居生活的有力证明等。
最后一种,其他关联性证据,如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若能展现出自身具有较强的抚养能力,则可提供相关证据来加强自身的话语权。
需特别提醒各位的是,实际所需提交的各类资料会因为不同区域、不同个案事例而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