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履行连续八日生产任务时劳动者理应获取相应工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即便是与企业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提供了必要的劳务贡献,雇主亦有责任依照约定,向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在此过程中,您需特别关注保存有关自己在工作场所工作八天的各项有效证明材料,例如考勤记录、工作往来电子邮件、在工作群内的讨论交流记录以及其他与之相关的辅助证据,如同事见证人的证词等等。
倘若雇主明确表示不愿意支付您应得的款项,首先建议您尝试与雇员关系部门或是高级管理员进行建设性的对话与交涉。
如果无法达成令人满意的结果,您可依法向本地劳动监察部门报告并投诉此事,还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鉴于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您的要求正当、合规并且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撑,您是完全有可能追讨回这八天的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