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侵占类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目前广泛采纳的做法是由公安机关下设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处理。
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他们借助职位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的是所在单位的财产,同时行为所涉及的涉案金额需达到规定的程度方可定性为职务侵占罪。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害方往往选择直接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经该机构审查各方证据及事实之后,若认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并且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这也属于其秉持的管辖权限范围之内的话,公安机关将会正式立案展开调查。
然而,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处罚措施确定无需处以刑罚者,公安机关可不依据起诉程序给出定论,但是会要求行为方进行深刻的反省,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其他经济补偿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在职权分工方面的细微差异可能导致法律适用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