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情鉴定的相关费用,其承担者应当依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从原则上来说,若是公安部门出于调查案件情形所需,对伤势进行了鉴定,那么这笔费用就应该由公安部门负责。
然而,当问题进入到民事法律诉讼阶段时,鉴定费用通常会由申请鉴定的一方预先支付。
最终,根据案件的审判结果,才能明确费用的实际承担者。
如若受害者在诉讼中获得胜诉,那么鉴定费用很可能将由败诉方承担;反之,如果双方均负有责任,那么鉴定费用便可能按照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分配。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
总而言之,具体的承担者需要全面考虑案件的性质、责任的归属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