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当夫妇双方有一人不幸离世时,对于他们所留下的遗产,其继承程序应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首先,如果夫妻之间曾事先签订过有关财产分割的婚内协议,那么关于遗产范围的归属问题便可按照此协议的规范来进行明确;假如并未进行婚内财产约定,则需要先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中,属于生存者的那部分划分出来成为个人财产,剩余的部分便视作已故者的遗产。
至于遗产继承的途径,一般总结起来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如果已故者在生前已经订立了合法且有效的遗嘱,那么就应该优先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反之,如果没有遗嘱,那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处理。
在法定继承的过程中,子女通常被视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与已故者的配偶以及父母同等的继承权。
原则上,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获得的份额应该是相等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的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他们可以适当多分得一些遗产;而那些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他们未能履行抚养义务的话,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局面。
总的来说,夫妻遗产如何分配给子女,这完全取决于是否有遗嘱以及具体的家庭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