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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10-12 09:12:15 已帮助16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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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关于商议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依照的主要因素包括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期限以及其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等。
通常情况下,雇主方可以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并且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解除,此时,雇主方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将按照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则会被视为已工作了一年;而对于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雇主方只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即可。
在此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收入。
若劳动者的月工资收入超出了雇主方所在地的直辖市、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同时,所需支付的补偿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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