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实践过程中,对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的事例,法院作出准予离婚裁定的概率相较于初次而言,要大出许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100%的必然性。
审理法院往往会全面衡量多种复杂的因素,例如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感情关系是否已经真正意义上的破裂,以及是否还存在着挽回的余地等等。
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了如下几种特殊情况,那么法院更倾向于做出离婚的判决:比如,夫妻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一年之久,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持;又或者其中一方存在着极其严重的过错行为,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恶劣行径;再者就是双方曾经多次就离婚事宜进行过深入的协商,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彼此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得到修复。
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便已经是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仍然有可能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尽可能多地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提高获得离婚判决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