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辆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被判定为同等责任时,关于维修费用的垫付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这一问题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然而,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受损方往往会选择先行垫付修车费用,然后依据责任比例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倘若涉案车辆办理了相应的保险手续,受损方便可首先联系自身所投保的保险机构开展定损、理赔事宜,保险公司会根据责任性质及限额进行赔付;假设维修费用超过了保险赔偿范畴,则超出部分将由双方依据同等责任原则按比例分摊承担。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与维修事宜有关的所有票据以及凭证,以备后续索赔以及责任划分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