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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处宅基地,怎么办理新的宅基地

有了一处宅基地,怎么办理新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10-12 12:06:15 已帮助19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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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处宅基地,怎么办理新的宅基地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村民每户仅能拥有一处住宅用地。
如您有意申请新宅基地,往往须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因子女婚嫁等因素导致确实需要分户,且缺乏宅基地资源;又或是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原有的宅基地遭受严重破坏,亟待重新选址兴建。
在此之前,您应先向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您的家庭状况以及申请的具体缘由等信息。
随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对您的申请进行深入讨论,并将结果公示于众。
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严格审核之后,再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予以批准。
在整个审批流程中,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精确性,以便顺利完成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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