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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无罪释放赔偿义务机关怎么判的

刑拘无罪释放赔偿义务机关怎么判的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024-10-13 10:10:33 已帮助29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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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无罪释放赔偿义务机关怎么判的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后得以无罪释放,在此情况下,赔偿义务的具体责任方往往为实施逮捕程序的相关机构。
依照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规定,若刑事拘留的决定及执行均由公安机关负责,那么赔偿义务的承担者便应为该公安机关;反之,若逮捕决定出自于检察院,则赔偿义务的承担者自然为检察院。
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一般以国家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作为基准进行衡量。
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了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侵害所导致的赔偿金,以及由于非法拘留而引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方面。
在确定赔偿义务的具体责任方以及赔偿金额时,需要全面考量逮捕行为的合法性、过错程度以及对当事人所带来的实际损害等多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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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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