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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谁承担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谁承担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10-13 17:24:00 已帮助14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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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谁承担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承担者问题,通常情况下,应该由雇主或用人单位来负担。
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法》,从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劳动者的那一刻起,如果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能与劳动者签署正式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规定,有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每月向该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劳动报酬
而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责任,则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原因在于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执行法律所规定的缔结劳动合同的职责。
然而,若员工故意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在此事上并无过失。
在实践操作中,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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