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夫妻二人均赞成解除婚约,那么在通常状况下,他们是无法在异地成功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须向双方中的任意一人的户籍所在地区域内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申请办理。
然而,假如当事人满足了相关法定条件,则还是有可能借助于诉讼离婚的方式在异地完成离婚程序的。
例如:当夫妻中有一人离开居住之地已经超过整整一年时间、而另一方向其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案件,此时,该案件便可由原告的居住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来审理此案。
再者,若夫妻双方均已离家外出超过一整年且其中一方主动提出离婚诉讼,那么该案件应由被告的常驻居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审理法院;若被告并无固定的常驻居所,则应由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将被告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审理法院。
总的来说,能否实现异地离婚还要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