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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给

交警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给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关的行为人不清楚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所以了解正确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时获得救助就为有效的方法。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处理程序的合法性。
2024-10-14 11:54:09 已帮助22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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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给
通常情况下,交通警察会在事故发生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若涉及到检验、鉴定等事宜,则需待相关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方可形成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尚未侦破的情况,若受害方当事人提出请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编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将之交付给受害方当事人。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份认定书应当明确记载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形、原因及其各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并且需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专门印章——即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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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乐乐律师
2024-10-13 00:08:29
开非本人车出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有牵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车主无过错的情况: - 如果车主在出借、出租车辆等情形时,车辆本身不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并且车主对借车人的驾驶资格、身体状况等进行了合理审查,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借车人存在不适合驾驶车辆的情形,那么车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车主将车辆借给有合法驾驶证、状态正常的朋友,朋友在驾驶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失误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车主通常无需担责。 2.?车主存在过错的情况: - 车辆缺陷问题: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车辆的刹车系统存在故障,车主明知却未告知借车人,借车人在驾驶过程中因刹车失灵发生事故。 - 借车人资质问题:如果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仍然将车辆出借,那么车主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 特殊关系中的放任过错:在一些特定关系下,如亲戚、朋友之间,车主对车辆的管理义务可能更高。如果车主随意弃置车辆和车钥匙,导致他人未经允许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因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被认定存在过错。 3.?其他特殊情况: - 雇佣关系:如果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一般不负责赔偿。 - 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如果车主的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无论车主是否有其他过错,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都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题:开非本人车出交通事故与车主有牵连吗?
樊乐乐律师
2024-10-11 23:55:21
分期买的叉车还了 6 个月后还不上又将叉车卖掉,可能会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但不一定会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不构成刑事责任的情况: - 违约行为: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违反了与销售方或贷款方的合同约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销售方或贷款方可能会根据合同要求你支付剩余未还的款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即未还清款项前销售方保留叉车的所有权,那么销售方还有权要求收回叉车,并要求你赔偿因私自出售叉车给其造成的损失。 2.?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的情况: - 诈骗罪:如果在出售叉车时,你具有非法占有贷款资金的故意,比如明知自己无法继续偿还贷款,仍故意将叉车出售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其他不当用途,且出售叉车的行为是为了骗取贷款方的资金,那么可能会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般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 合同诈骗罪:在签订叉车分期付款合同过程中,如果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骗取销售方或贷款方的信任从而获得叉车,之后又将叉车出售且不偿还贷款,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其量刑标准与诈骗罪类似。 总之,如果遇到无法继续偿还叉车分期款项的情况,建议及时与销售方或贷款方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问题:我分期买的叉车然后还了6个月还不上了叉车又让我卖了我会付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樊乐乐律师
2024-10-11 12:55:29
开非本人车出事故后法院诉讼是否与车主有牵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1.?车主无过错的情况: - 如果车主在出借或出租车辆时,确认了借车人或租车人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具备正常的驾驶能力和状态(未饮酒、未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等),并且车辆本身不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故障或缺陷等问题,那么车主通常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也不会对车主产生实质性的牵连。 2.?车主有过错的情况: - 未审查驾驶资格:车主没有对借车人的驾驶证进行审查,或者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等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然将车辆出借,那么车主存在过错。例如,车主把车借给了一个刚被吊销驾照的人,结果此人开车出了事故,车主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车辆存在故障: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车辆存在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如刹车失灵、转向故障等,但没有告知借车人或者没有及时维修,导致事故发生,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如果车主的车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交强险,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车辆的使用人在事故中有责任,车主也不能免除这部分赔偿责任。
问题:开非本人车出事故法院诉讼与车主有牵连吗?
樊乐乐律师
2024-10-13 00:08:29
开非本人车出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有牵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车主无过错的情况: - 如果车主在出借、出租车辆等情形时,车辆本身不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并且车主对借车人的驾驶资格、身体状况等进行了合理审查,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借车人存在不适合驾驶车辆的情形,那么车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车主将车辆借给有合法驾驶证、状态正常的朋友,朋友在驾驶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失误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车主通常无需担责。 2.?车主存在过错的情况: - 车辆缺陷问题: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车辆的刹车系统存在故障,车主明知却未告知借车人,借车人在驾驶过程中因刹车失灵发生事故。 - 借车人资质问题:如果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仍然将车辆出借,那么车主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 特殊关系中的放任过错:在一些特定关系下,如亲戚、朋友之间,车主对车辆的管理义务可能更高。如果车主随意弃置车辆和车钥匙,导致他人未经允许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因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被认定存在过错。 3.?其他特殊情况: - 雇佣关系:如果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一般不负责赔偿。 - 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如果车主的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无论车主是否有其他过错,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都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题:开非本人车出交通事故与车主有牵连吗?
樊乐乐律师
2024-10-11 12:55:29
开非本人车出事故后法院诉讼是否与车主有牵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1.?车主无过错的情况: - 如果车主在出借或出租车辆时,确认了借车人或租车人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具备正常的驾驶能力和状态(未饮酒、未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等),并且车辆本身不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故障或缺陷等问题,那么车主通常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也不会对车主产生实质性的牵连。 2.?车主有过错的情况: - 未审查驾驶资格:车主没有对借车人的驾驶证进行审查,或者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等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然将车辆出借,那么车主存在过错。例如,车主把车借给了一个刚被吊销驾照的人,结果此人开车出了事故,车主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车辆存在故障:车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车辆存在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如刹车失灵、转向故障等,但没有告知借车人或者没有及时维修,导致事故发生,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如果车主的车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投保交强险,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车辆的使用人在事故中有责任,车主也不能免除这部分赔偿责任。
问题:开非本人车出事故法院诉讼与车主有牵连吗?
樊乐乐律师
2024-10-11 23:55:21
分期买的叉车还了 6 个月后还不上又将叉车卖掉,可能会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但不一定会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不构成刑事责任的情况: - 违约行为: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违反了与销售方或贷款方的合同约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销售方或贷款方可能会根据合同要求你支付剩余未还的款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即未还清款项前销售方保留叉车的所有权,那么销售方还有权要求收回叉车,并要求你赔偿因私自出售叉车给其造成的损失。 2.?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的情况: - 诈骗罪:如果在出售叉车时,你具有非法占有贷款资金的故意,比如明知自己无法继续偿还贷款,仍故意将叉车出售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其他不当用途,且出售叉车的行为是为了骗取贷款方的资金,那么可能会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般是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 合同诈骗罪:在签订叉车分期付款合同过程中,如果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骗取销售方或贷款方的信任从而获得叉车,之后又将叉车出售且不偿还贷款,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其量刑标准与诈骗罪类似。 总之,如果遇到无法继续偿还叉车分期款项的情况,建议及时与销售方或贷款方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问题:我分期买的叉车然后还了6个月还不上了叉车又让我卖了我会付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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