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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老板不肯我提前走怎么办

离职老板不肯我提前走怎么办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10-14 12:54:14 已帮助22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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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老板不肯我提前走怎么办
基于我国现行《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之规范,雇员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须于预定日期前三十天向企业提交正式书面通知。
然而,若身处于试用期阶段,那么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所在公司就可进行合法操作。
假如您的上司不同意您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但您本人具备清楚明确的正当原因如:用人主体未能按合约条款提供合理之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未曾按时且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薪酬等等,这样的话,您完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劳务关系缔结方之许可。
若您并不存在这些正当因素,仍旧希望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积极地与上司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协商,解释清楚您对自身特殊状况的理解和看法,并以此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就上述问题未能达成共识,并且您仍然坚定想要选择离开,那么此时您可能需要承受一定程度上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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