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架构之下,若由于女方的外遇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走向离婚之路,那么在法庭进行裁决时将会全面评估众多相关因素的影响。
首当其冲,尽管此类不忠行为属于显著的过失行为之列,但是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导致在财产分割层面产生过分倾向某一方的结果。
通常而言,夫妻共同财产仍然需要按照平等分配的原则予以处理,不过在此过程中,法庭将酌情考虑到过错情节的严重程度,从而适度地减少对有外遇行为一方的财产份额。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主要是基于子女的年龄、个人意愿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个因素来做出判断,而外遇行为本身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倘若因为外遇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精神上的创伤,那么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然而,赔偿金额的确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外遇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无过错方所造成的伤害程度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总的来说,法庭在作出裁决时,将以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全力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