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进行拘留期间,家属一般都无法亲自前往探视。
不过,辩护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事宜的具体流程大致如下:首先由辩护律师向负责侦查该案的执法机构提出会晤的书面申请,并同时附上其本人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正式文件以及当事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获得司法援助所需的法律援助公函等必要的证明文件资料。
侦查机关在接收到上述请求之后,应有责任于四十八个小时之内就申请内容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会见的最终决定;如果审批结果为允许会见,则相关单位应该立即开始着手协调并安排此次会面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律师还是嫌疑人在会见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措施包括禁止传播违禁物品及在交谈中涉及任何违法行为的信息等等。
此外,律师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深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以便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与实质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