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当员工因个人原因提早结束任职并得到雇主的批准时,应该不被扣除薪酬。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员工若想提前终止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只需严格遵守法定的告知程序,那么用人单位便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该员工进行薪资结算。
然而,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员工的行为导致公司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或者存在其他法定可以扣除薪酬的情况,那么公司是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薪酬扣除的。
但是,公司在扣除薪酬时,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合理的计算方法,并且扣除之后的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倘若公司无缘无故地扣除员工的薪酬,那么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