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然而,对于其他特定类型的纠纷,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同等的争议,需适用特别的诉讼时效标准,即此类争议的诉讼或仲裁时效期为四年。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一般的诉讼时效期,但对于自权利受损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然而,在个别的事例中,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也可能会考虑适当延长诉讼时效期。
总的来说,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敦促权利人尽快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良好的社会交易秩序并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