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实际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工资的结算应遵循双方事先约定的薪酬水准,或者参照同岗位其他员工的工资待遇,亦或是依照所在地同行业同岗位的普遍薪资水平来进行计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后,如果未能在一个月内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一年内仍未签订,则必须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需要特别留意保存能够证明其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标准的相关证据,例如工作证件、出勤记录、工资单据、银行交易明细等。
倘若双方在工资结算方面存在分歧,首先可以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