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拘留37天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拘留37天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拘留37天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10-16 16:18:46 已帮助155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拘留37天是从哪天开始算起
通常情况下,被拘留者需在拘留之日起计算的第 37 天接受审判或处罚。就行政拘留而言,其起始日期乃由相关公安机关在发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时明确规定。至于刑事拘留 37 天的计算起点,则应自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宣布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际开始。这 37 个日历天数主要包含了公安机关进行细致详实的 30 日侦查阶段以及检察院对此深思熟虑审核逮捕可能的 7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负责调查的公安机关将精心收集各种证据,而负有受理审查职责的检察院将会全面考虑案件是否符合逮捕所必需的条件。若是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将进入进一步侦查阶段;如果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立即释放这名被拘留者。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