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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诉讼前提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代位诉讼前提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10-16 16:18:46 已帮助18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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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诉讼前提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代位诉讼之重要要素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下层面:第一,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债权须为合法且明晰,并已达到偿还期限。此处所谓的“合法”,乃指该债权得利于法律、行政法的严格规范之内;而“确定”则意味着债权的数额及其他相关信息已经得到确切的认定;至于“已届清偿期”,便是指债务履行期限严格执行完毕。第二,债务人未能积极地去行使其早已到期的债权,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其中,“怠于行使”意指债务人未采取诉讼方式或仲裁形式向次债务人索回其所应享受的具有金钱给付性质的到期债权。此外,债务人的债权亦不得为专属权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例如由扶助、抚养赡养继承等关系衍生而来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益。总而言之,唯有在上述所有条件均得以满足的情况下,债权人方有资格提起代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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