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证据不足而受到拘禁,倘若最终证实为误拘禁,
当事人有权申领
国家赔偿。根据我国《
国家赔偿法》,
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等有权处置上述事项的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此类情形中采取对公民的
拘留措施,之后决定撤销原有案件或不
起诉,或者判决宣告其无罪并且将追究
诉讼责任的行为停止,若经证实此拘留行为确属错误,
被害人享有取得
赔偿的合法权益。然而,必须明确指出,当事人申请赔偿须遵循法定程序,并需提交充分的
证据以证明拘留措施的错误性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向负责赔偿事宜的机关提出申请;如对赔偿决定持有异议,仍可依法向上一级主管机关
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