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特定情形下仍有可能遭受
拘留之痛。依据现行
中国法律条文,年满十六周岁而不足十八周岁,且初次犯下
扰乱社会治安之事者,原则上不予适用
行政拘留之罚。然而,若他们的不当行为性质恶劣,例如涉及到
刑事犯罪方面,同时又满足
刑事拘留所需之法定要求,那么被刑事拘留也并非毫无可能。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的强制性手段,旨在确保罪案调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对于何种情况应予以拘留,需结合罪案本身之特性、情节、以及可能带来的危害结果加以全面考虑与权衡。确切而言,未成年人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遭到拘留,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严谨分析并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