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机关在处理涉及被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时,常需通知
家属对此进行确认并签署相关文件。这些执行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当决定对
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相关部门会向负责执行此项决策的公安机关发出《
取保候审决定书》,再由公安机关通过《
取保候审通知书》通知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和
近亲属等人,让他们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确认。值得强调的是,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候审的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中对于此类人员的行为要求,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倘若违背了这些规定,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依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