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法院的第三方当事人,对于是否出席参与
诉讼程序,确实具备一定程度的自主选择权,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并不提倡采取回避态度。第三方当事人根据诉讼地位的不同,可以被划分为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以及不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对于那些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而言,他们对于诉讼标的物拥有独立的请求权,因此参与诉讼程序便成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途径,如果选择回避,那么很可能会导致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并且难以得到有效的补救措施。而对于那些不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来说,虽然他们对于诉讼标的物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的处理结果却可能与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益关联性。如果选择回避,法院仍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审判,这将使得他们失去了陈述和辩护的机会,从而影响到最终的裁决结果。综上所述,除非存在特殊且合理的原因,并且已经获得了法院的批准,否则第三方当事人应该尽可能地积极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