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诉讼状之后,通常会于 7日期限之内,即审结案件之法定工作日的第七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将该案启动庭审程序进行预告的决定。
对于满足所有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应予以正式编册载入立案系统;而对于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则会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如有必要,法院会向当事人一次性明确告知其需在规定期限内补充相关证据材料。
若法院在收到诉讼状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既未予立案,亦未作出任何裁定,那么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时,上一级人民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形判断是否满足起诉条件,如果确属合格,应该立即立案并展开审理工作,或者也可直接指定下一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和审理。
总体而言,作为一般性规定,人民法院能够对案件是否立案做出最终决定的最长期限为 7 个工作日。